一、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有啥
仲裁裁决在多种情形下会被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当被申请人能证明仲裁裁决存在当事人未订仲裁条款或事后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裁决事项超范围或仲裁机构无权仲裁、仲裁庭组成或程序违法、裁决依据证据伪造、对方隐瞒影响公正裁决证据、仲裁员有贪污受贿等枉法行为时,经法院合议庭审查核实会裁定不予执行。另外,法院认定执行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也会作出同样裁定。
为避免此类情况发生,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仲裁条款,确保条款清晰有效。仲裁机构需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组成仲裁庭并开展仲裁活动,保证程序公正合法。同时,仲裁员要秉持公正的职业操守,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各方都应确保提供的证据真实可靠,不得隐瞒关键证据。
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法律救济途径有哪些
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当事人主要有以下法律救济途径: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若原仲裁协议因裁决不予执行而失去效力,当事人可重新协商,达成新的仲裁协议,再依据该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仲裁。
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能就该纠纷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并作出判决。此途径能让当事人借助司法审判来解决争议,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通过上述途径,当事人可在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情况下,继续寻求合理合法的纠纷解决方式。
三、哪些证据能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以下证据可证明仲裁裁决应不予执行:
1.当事人无仲裁协议的证据,如双方未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文本,或协议已被撤销、宣告无效等。
2.裁决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无权仲裁的证据,像裁决内容超出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范围,或该事项不在仲裁委受理权限内。
3.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法的证据,比如仲裁员应回避未回避、未按法定程序送达文书等。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证据,例如能证明关键证据系对方伪造。
5.对方当事人隐瞒足以影响公正裁决证据的证据,即有证据表明对方隐藏了对裁决结果有重大影响的证据。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证据。
当探讨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况有啥时,除了正文中提到的常见情形,还有一些关联问题值得关注。比如,仲裁裁决被裁定不予执行后,当事人的权利如何保障。一般来说,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另外,若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而另一方提出不予执行的抗辩,法院在审查过程中的具体流程和标准也是关键。如果你对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后的后续处理、法院审查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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