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法院驳回再审后还能再告吗
1.省法院驳回再审后,符合法定条件可通过特定途径求救济。
若因再审申请不符法定事由被驳回,一般不能就同一个案件再申请再审。
2.但若有新证据、原裁判主要证据伪造等法定情形,可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
检察院审查后决定是否支持,若支持则向法院抗诉,法院应重新审理。
3.综上,省法院驳回再审后能否再告,需综合考虑驳回理由及是否有新法定事由等因素来判断。
二、省法院驳回再审后还能向最高院申诉吗
省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一般还能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但需符合一定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若省法院驳回再审申请,说明其已对再审申请进行审查并认为不符合再审条件。但当事人仍可向最高院申诉,不过要证明存在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或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等法定情形。如果只是重复已有理由和证据,最高院大概率不会启动再审程序。
三、省法院驳回再审后向最高院申诉可行吗
省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向最高院申诉在特定条件下是可行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生效裁判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若省高院是终审法院,其驳回再审申请后,通常当事人不能再向最高院申请再审。但在刑事、行政案件中情况有所不同。刑事案件中,当事人对省高院驳回申诉不服,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诉;行政案件中,当事人也有权利向最高院进行申诉。
不过向最高院申诉要准备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证明原裁判存在《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应当再审的法定情形,如适用法律错误、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等。
当面临省法院驳回再审后还能否再告的问题时,一般情况下,省法院驳回再审申请后,诉讼程序在通常的法律框架下基本就走到了一个阶段的终点。但世事无绝对,如果能收集到新的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证据,或者存在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法定情形,那么还是有可能通过申请检察院抗诉等合法途径来继续主张权利的。要是你对省法院驳回再审后的后续法律程序以及自身权利维护仍有诸多疑问,不妨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提供更精准、更详细的解答与指引。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