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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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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2 · 1755人看过
导读: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要求两个条件:一是未经肖像权人本人的明确同意;二是行为人使用肖像具有营利目的。肖像是通过艺术或科技手段在媒介上呈现的个体外貌特征。此类侵权行为主要造成精神伤害,因此受害者有权寻求精神赔偿以弥补损失。
民法典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一、民法典如何认定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构成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通常须满足两大要素:

首先需未经本人同意;

其次必须具有营利的目的性。

所谓肖像,乃是通过摄影、雕塑、绘画等方式在特定载体上呈现出的特定自然人可被辨识的外部形象。

在此类侵权行为中,受害人遭受的损害通常表现为精神方面的损失,故需予以精神赔偿作为弥补。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二、民法典如何规恋爱不成男方送的金项链能归迈吗

1.若一方出于自愿且适度地将少许金钱或物品赠予另一方,则此行为具有赠与之性质。即便恋爱关系宣告终止,通常情形下亦不宜向受赠方提出追回赠与物的请求。

2.如一方在筹备婚姻过程中花费了较多资金购买衣物以及婚庆装饰品馈赠对方,待恋爱关系终结以后,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决定是否适当返还部分实物,又或者视实际情况酌情折价退还一定的费用。

3.如果女性或其家属缺乏真诚意愿与对方建立长久的婚姻关系,仅仅只是借助恋爱关系向男方索取众多财物,那么在物品退还方面存在难度时,可以试通过磋商形式折价退还部分款项。

然而,对于那些蓄意借婚姻为名实施财物诈骗活动,情节特别严重且手段极其恶劣的个案,人民法院有权依照具体情况作出适宜的处理安排。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对于侵犯公民肖像权的非法行径,通常需要满足两大基本要件:其一,未经肖像权人本人生前明确批准;其二,行为人在运用他人肖像时抱有盈利目的。所谓肖像,即个体外貌特征经过艺术化或者科技手段在各类介质上展示出来的形象。这类侵权行为往往给受害者带来严重的精神创伤,因此他们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获得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填补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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