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保险是不赔
保险业务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不予赔偿,具体涵盖了以下多种类型:
首先,保险合约明文列出了可以免除保险责任的具体条款内容,例如,若被保者蓄意导致保险事件的发生,将会被视作无效理赔申请;
其次,当涉及到保险事故发生之时,如果被保人未能严格遵循告知义务,有可能导致保险公司取消原有的保险合同;
再次,若保险事件与预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不符,也将无法获得保险理赔;
第四点,保险期限超过法定时限所产生的保险事故同样也是无法得到理赔的;
最后,若被保人或者收益人未履行必要的理赔手续,也可能招致理赔失败的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什么情况下视为侵占罪
在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视为确立了侵占罪的成立:
首先是将代他人收受、保存的财货据为己有且不依约归还;
其次则是确知这些财货乃他人交由自身保管之物却仍坚持非法占据拒不返还者;
最后就是未经正当授权而擅自占有他人数额较大的财产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保险业在诸多特定情境中会规定免赔责任,例如当投保人明知故犯地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未能按规履行告知义务、实际发生的保险事件超出了约定的保险责任范畴、投保有效期已过以及未遵照法定程序进行理赔申请等情况下,都有可能触发保险公司做出拒赔的决定。为了使您的权益得以充分保障,建议在选购保险产品前务必详尽理解并掌握相关保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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