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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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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5 · 2568人看过
导读:个税计算方式有两种:一是针对“综合所得”采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二是针对“经营所得”使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特定所得如利息、股息等按20%比例税率计算。
个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一、个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中,对于“综合所得”部分的应纳税额,我们将采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精确计算;而对于"经营所得"部分,则会使用5%至35%范围内的超额累进税率进行计算,且在此基础上,“综合所得”还涵盖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多种收入来源。

此外,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等特定类别,均将依据20%的比例税率进行精确计算。

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二、个税计算所得是否含税,应该如何处理?

在计算工资薪金所得的个税时,含税和不含税的情况都有,含税适用于由纳税人负担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不含税是适用于由他人(单位)代付税款的工资、薪金所得。对工资、薪金所得,在税率适用上,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3%-45%,而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5000元和各项法定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个税计算方法有哪些”,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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