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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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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6 · 1753人看过
导读: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由双方共同偿还。若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或存在个人财产,应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由法院裁决。离婚后,若某债务被认定是个人债务,则无需为对方个人债务承担责任。这确保了离婚双方在债务问题上的权益,促进了公平与合理的解决方案。
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

一、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文,在离婚事件中,原先因为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生活而背负的负债,必须共同进行偿还。

如果共同拥有的财产无法完全覆盖这些债务,或者某些财产已经分别属于个人所有,那么就应该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债务问题

如果协商无果,则应交由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因此,在离婚之后,如果某项债务被认定为是个人债务,那么就无需为对方的个人债务承担任何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离婚了还可以起诉孩子的抚养权

离婚后可以要回来子女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离婚了还要承担对方的债务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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