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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注册最低限额有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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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8 · 2324人看过
导读: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这是我国法律的规定。为了激发市场活力和促进民间投资,政府已将该下限从一千万元降低至五百万元,以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设立。
股份公司注册最低限额有规定吗

一、股份公司注册最低限额有规定吗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对于其注册资本的下限设置有明确的要求,该数额应不低于五百万元人民币。

为了激发市场活力并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创业活动的开展,我国政府从实际出发,本着优化营商环境、方便企业设立的原则,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下限进行了相应调整,将原有的一千万元人民币的下限降至五百万元人民币。

公司法》第八十一条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缴足;

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募集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

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五百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股份公司破产清偿顺序如下: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2、所欠职工的工资、划入职工账户的社保费用、经济补偿金

3、所欠的应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用、欠缴的税款。

4、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股份公司注册最低限额有规定吗”,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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