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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算保险合同纠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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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9 · 2191人看过
导读: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可能是合同纠纷,具体规定是: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损害赔偿算保险合同纠纷吗

一、损害赔偿保险合同纠纷

对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这往往源于合同纠纷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当事人如有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合同义务或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者,在其进行义务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之后,倘若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情况发生,那么该有责任的一方就必须对这些额外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样地,如果当事人一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或未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从而导致了对方的损失,那么损失赔偿金额应等同于因违约行为而实际产生的损失,其中也包括了在合同履行完毕后原本可预期获得的利益。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法人、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损害赔偿包括哪些

根据造成的指向对象不同分为,人身损害财产损害精神损害,各自赔偿的范围也有所不同。

首先,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其次,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再次,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损害赔偿算保险合同纠纷吗”,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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