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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人员子女有什么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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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08 · 1529人看过
导读:失信人员的子女会受到多方面权益限制,如出国深造受阻、报考公有机关职业岗位受限、接受私立教育遇阻、求职机会减少等。这些限制源于父母的失信记录,给子女未来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失信人员子女有什么限制

一、失信人员子女有什么限制

对于失信行为人子女所面临的限制状况如下:

首先,子女难以实现出国深造的愿望;

其次,因其父母的失信记录,子女在报考公有机关职业岗位时,将受到严格资格审查和限制,甚至将无法正常参加相关考试选拔;

再次,子女在接受高额学费的私立学校教育上可能也会遇到障碍;

最后,当子女在寻求就业机会时,也将因为其父母的失信行为而备受影响,包括但不仅限于在进行个人信用调查时,发现子女身为人子后可能被剥夺求职机会等诸多不利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二、失信人员子女有何限制

失信人员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不得出国留学。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法律是社会的基石,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正的重要手段。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尊重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失信人员子女有什么限制”,法律不仅是一种规定,更是一种教育和引导。我们应该从法律中学习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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