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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复议会不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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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2 · 2186人看过
导读: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行政拘留复议会不会停止执行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行政拘留复议会不会停止执行

一、行政拘留复议会不会停止执行

行政拘留在复议期间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如果存在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等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三)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四)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拘留会不会是强制措施

行政拘留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对于行政强制措施的定义,行政强制措施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的预防性措施。而行政拘留为对违法行为人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对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

三、行政拘留能否申请复议

当事人对于行政拘留处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行政拘留复议会不会停止执行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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