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股权 >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有什么风险防范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有什么风险防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3 · 2303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有什么风险防范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有什么风险防范

一、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有什么风险防范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就是股权价值的风险,若是股权的价值远远低于贷款的金额,而剩余部分则是属于普通的债权,要求偿还债务会更加困难,若是在破产程序中只能在最后一步被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三十条

质权人有权收取质押财产的孳息,但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孳息应当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费用。

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二、股权质押贷款担保的风险都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有以下风险: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

2、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难以计量。非上市公司股权价格一般采用净资产法计算。

净资产法计算股权价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但非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并不向社会公众披露,报表编制时适用会计准则的准确性也相对较弱。

3、股权质押价值波动警戒机制缺失。

4、非上市公司股权实现质权的途径较少。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三、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有如何的风险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有以下风险: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情况对股权质押的有效性有决定意义。

2、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价值难以计量。非上市公司股权价格一般采用净资产法计算。净资产法计算股权价值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企业财务报表编制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非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并不向社会公众披露,报表编制时适用会计准则的准确性也相对较弱。

3、股权质押价值波动警戒机制缺失。

4、非上市公司股权实现质权的途径较少。

《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有什么风险防范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