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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认缴出资后能否以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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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1225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股东认缴出资后能否以股权投资问题带来帮助。
股东认缴出资后能否以股权投资

一、股东认缴出资后能否以股权投资

股东认缴出资后能以股权投资。法律规定,股东出资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以股权出资的,出资的股权需要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并且出资后要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并且需要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股权价值进行评估。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能否转让股权

尚未足额出资的股东能转让股权。

股东未足额出资的情况下转让股权又称为瑕疵股权转让,受让人是否承担责任要分情况看。

第一种情况:受让人不知转让的股权有瑕疵,则不用承担股权瑕疵的责任。

第二种情况:受让人知道转让的股权有瑕疵,则受让人与转让人要对公司(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此时,转让人对公司承担补足出资的责任,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另外,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出让人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股东认缴出资后能否以股权投资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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