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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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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1 · 1572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问题带来帮助。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中,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8、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9、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10、下列再审申请不予受理:

⑴人民法院依照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

⑵人民法院裁定撤销仲裁裁决和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件;

按照规定人民法院一般是不直接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但是会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争议案件,这个是很重要的,如果发生劳动纠纷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有哪些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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