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个人债务 > 哪些借款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哪些借款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266人看过
导读: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哪些借款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哪些借款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不受法律保护的借款合同有出借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于非法活动仍然出借的,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没有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的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

(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

(四)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六)违背公序良俗的。

电子合同符合法定有效条件就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有:订立合同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人;当事人订立合同是真实的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方式有书面或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法定其他条件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哪些借款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个人债务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个人债务最新文章

遇到个人债务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