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6 · 2409人看过
导读: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吗,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一、质权人有权使用质押物

1、质权人没有权使用质押物,对于质押物有保管的义务。如果质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质权人可以要求质押人提供担保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的责任】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

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

二、实现质权需要什么条件

1、质权须有效存在。

2、出现实现质权的情形: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

如果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

3、债务人没有清偿债务,既包括没有清偿全部债务,也包括尚有部分债务没有清偿,因为依据质权的不可分原则,债务人虽然只有部分债务未履行,质权人仍然可以对全部质押财产主张实现质权。

4、对于债务未清偿,非因债权人方面的原因而造成。

若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是由债权人一方当事人的原因造成,则质权人不得实现其质权。

比如,债权人拒绝接受债务人的全面适当履行等。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质权人对质押的物品没有权使用,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对质押物还承担保管的义务。

网站地图
更多

抵押担保最新文章

遇到抵押担保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