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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危险物质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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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4514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危险物质有哪些,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危险物质有哪些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危险物质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危险物品主要是指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第三十条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二、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成为本罪主体。

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本罪侵犯的客体要件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危险物质包括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和传染病病原体等,虚假投放这些危险物质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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