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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关于拐卖儿童怎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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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636人看过
导读:最高法院关于拐卖儿童应当是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如果说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是拐卖儿童的数量已经达到三人以上的,将会按照10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这是非常严重的一种情况。
最高法院关于拐卖儿童怎么处罚?

一、最高法院关于拐卖儿童怎么处罚?

1、最高法院关于拐卖儿童应当是按照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来进行处罚,拐卖儿童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且行为人主观上具有出卖的目的。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儿童罪。

2、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3)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4)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5)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拐卖儿童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拐骗的对象是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儿童脱离自己的家庭或者监护人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大多是为了将拐骗的儿童收养为自己的子女;也不排除有的是为了供其使唤;也有的是因为非常喜欢儿童而实施拐骗的。从实践看,拐骗儿童的大多是一些没有子女的人,想把拐来的儿童收养为自已的子女。

三、拐卖儿童罪的加重情节是什么?

(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2、根据该法条的规定,只要行为人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被拐妇女、儿童行为之一的,即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至于是否卖出,即犯罪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在当代的社会存在拐卖儿童这种情况的话,必然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处罚,当然了,拐卖儿童从主观构成要件上来说的话,是属于直接故意。人民法院,应当是根据拐卖儿童的情节严重程度以及所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来作出不同的量刑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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