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家庭户口是什么性质
时间:2025-05-15 11:4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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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口的具体性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决。目前有一些城市取消了城市和农村户口之分,统称为家庭户口。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需要到公安局进行办理相关户口登记手续。
一、一般家庭户口是什么性质
对于家庭户口是什么户口性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户口性质主要分为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两种。但是现在很多城市都取消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一律统称为家庭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二、一般来说跨省如何转户口
跨省迁户口的流程及所需手续材料如下:
第一,申请人向迁出地公安派出所(行政的审批科)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手续材料:
1、户口准迁证。
2、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
3、拟迁出户的居民户口簿。
第二,公安派出所(行政的审批科)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中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中规定:
第三十条 公民离开户口登记的常住地到另一常住地实际长期居住的,应当由迁移人或者户主及时向公安派出所申报迁移登记。
第三十一条 公民申报迁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申领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等户口迁移证件。
跨省转户口需要申请人向派出所提出申请,并且需要携带户口准迁证以及身份证和户口簿。向户口登记机关进行申报以后,申请人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就可以领取相关证件,并且注销原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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