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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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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19 · 6483人看过
导读: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应当是直接物质损失,即犯罪活动给受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失,精神损害赔偿不在范围之内。犯罪发生往往给受害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受害人在法院做出判决之前,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是什么?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子依法只应补偿直接物质丢失,即依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补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补偿金和残疾补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补偿能力且愿意补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撑;调解不成,被告人的确不具备补偿才能,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丢失补偿之外要求补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判决后,查明被告人确实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当裁定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二、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是什么?

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应当提交附带民事诉状,写清有关当事人的情况、案发详细经过及具体的诉讼请求,并提出相应的证据。书写诉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审判人员应当对原告人的口头诉讼请求详细询问,并制作笔录,然后向原告人宣读;原告人确认准确无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不论是口头还是书面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都应当说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龄、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为遭受的损失的程度和具体的诉讼请求等内容。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必须在起诉书上写明,不能用口头的方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综上所述,刑事犯罪往往给受害人家庭造成伤害,受害人可以在法院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发起附带民事诉讼,用书面方式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限于直接物质损失,对于精神损害不能赔偿。对于积极赔偿受害人的,法院会在量刑的时候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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