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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学校拆迁法律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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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4 · 2782人看过
导读:北京学校拆迁法律规定是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国家实行的是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如果是非农建设批准的一些用地的话,一般情况下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的。具体的补偿的金额应当是由当地来进行确定。
北京学校拆迁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北京学校拆迁法律规定是什么?

北京学校拆迁法律规定是需要对此进行一定的补偿。根据《土地管理法》第31条规定,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负责开垦与所占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二、征收耕地如何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7规定,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以下几部分:

土地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10倍。

土地管理法第47条还规定,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用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偿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补偿方式分为两种:一种是金钱补偿,即根据农民被损失利益的总价值折合成人民币进行补偿,第二种是等价置换,即农民可以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的农民在政府规划区域内本着多退少补的原则选购商品房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农民朋友可以自由选择其中一种!

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拆迁这方面的问题是非常的关注的,因为近一些年确实也存在着很多强迁的这种情况,导致人员或者是财产受到一定的损害,所以法律当中已经明确的规定不准许强拆,如果学校面临着拆迁的话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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