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如梦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收集报警记录、出警视频、聊天记录、户籍信息等证据,证明对方实施暴力、藏匿子女、阻碍探视等事实。随后,贾律师依据《民法典》第997条及相关司法解释,向法院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害监护权、交还子女。
法院经审查,认定对方行为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且幼女尚在哺乳期应由母亲抚养,遂裁定责令对方立即停止侵害韩某对子女的监护权,收到裁定后立即将二子女交由韩某抚养;禁止对方再次抢夺、转移、藏匿子女;禁止以任何方式干扰韩某行使监护权。裁定自作出之日起三个月内有效。
本案是成功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及人格权侵害禁令的典型案例。贾如梦律师利用《民法典》第997条关于人格权侵害禁令的新规定,为遭受家庭暴力及子女被藏匿的当事人争取到子女抚养权的即时救济,保护了哺乳期婴儿的生命健康权和母亲的监护权,体现了其在家事紧急救济领域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对新型法律制度的熟练运用。
贾如梦律师是河北恭惠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具有法院工作经历。她热爱法律事业,勤勉尽责,始终秉持“高效、负责”的执业理念。执业以来,她承办了大量诉讼案件,积累了扎实的实战经验,坚持亲自出庭、全程主导案件,以真诚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在刑事辩护领域,贾律师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处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诈骗类犯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交通肇事罪等,在罪名认定、证据链审查、量刑协商等方面具有独到优势。在婚姻家庭与家事纠纷、合同纠纷与商事争议、侵权责任与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与工伤索赔、民间借贷与债权债务纠纷等领域,她也颇有建树。
家属拿到判决书时,看到的不仅是结果,还有那些被认真对待过的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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