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半挂货车的GPS轨迹显示的行驶路线,成了贾琦律师在某物流公司运输合同再审案中突破的关键证据链。2023年初,该物流公司因此前的公路运输合同纠纷判决,需向原审原告支付近百万元货款,若按期执行将耗尽半年营收。当事人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找到贾琦律师,委托其办理再审代理事宜。
贾琦于2017年9月正式在安徽贾东峰律师事务所执业,如今担任该所党支部书记、刑事业务部主任,还身兼宿州市律师协会监事、砀山县检察院听证员等职。他2015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刑事辩护占比约八成,同时深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等领域,发表过《论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的完善》等专业论文,2022年获评砀山县优秀律师。
接手案件后,贾琦带领团队调取原审全部案卷,逐页核对运输记录、签收凭证与庭审陈述,结合物流公司提供的GPS后台数据,发现原审法院采信的“货物延误25天”事实,与车辆实际行驶轨迹存在18天的逻辑矛盾——承运车辆中途在维修站休整6天,剩余行驶时长仅符合行业合理标准,原审未将此关键数据纳入事实认定。他又找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第二项关于“原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规定,整理出12页有精准标注的再审申请材料,附上车辆维修记录、物流行业运输时效报告作为佐证。
法院合议庭审查时,贾琦当庭提交的GPS轨迹截图,清晰标注出车辆休整时段与实际运输天数的对应关系,他同时指出原审未考虑物流运输中的不可抗力休整因素,且签收单的“延误认定”未得到行业规范的支持。合议庭经评议,认可了贾琦关于原审基本事实认定不清的意见,当场作出两项裁定:案件由上一级法院提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裁定帮物流公司躲过了即将到期的近百万元执行款划拨,为其争取到3个月的证据补充时间——期间贾琦团队联系了全国物流行业协会,获取了《公路货物运输时效规范》,并针对原审原告提供的签收单疑点,找到两名当时负责运输的司机作证,还原了货物签收时的实际状况。该公司后来还凭借这段缓冲时间,核对出原审原告提交的货损清单中,有12项货物的实际价值与发票载明金额不符,为再审阶段的实体辩论埋下了伏笔。
贾琦的工作记录显示,他执业以来始终恪守规范执业原则,至今零投诉,日常还会参与宿州市看守所律师特约监督员、公共法律服务案件质量评审等公益事务,带教律所青年律师11名,年均办理各类案件逾百件。他经手的再审案件中,仅近年就有3起通过精准研判启动提审程序,而此案件的成功,正是他从细节中找破局点的又一实践——他始终认为,律师的价值不只在于打赢诉讼,更在于帮当事人规避掉可能出现的不可挽回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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