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最核心的争议首先集中在几个关键事实的认定上,原告认为自己已经完全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全部加工义务,被告长期不提货属于单方违约,理应支付全部剩余货款,还要承担逾期产生的利息和货物堆放产生的场地占用成本;而两名被告一方则提出,原告并没有完成全部举证义务,这批钢结构货物长期闲置在场地里,原告没有及时采取适当的减损措施,任由货物持续占用场地扩大损失,此前已经支付的十九万元款项应当直接全额抵扣应付货款,同时这批已经加工完成但长期未提取的钢结构货物本身还存在对应的残值,这部分价值理应从应付货款中做相应扣除。除此之外,两名被告当中的女性一方,始终坚称自己从未参与这份承揽合同的协商和签订,所有的转账行为都只是代另一方操作,案涉债务根本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自己不应当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这也是双方分歧集中的另一个核心点。
接手这个案件之后,临沂王文童律师没有直接顺着原告提出的诉讼主张逐一抗辩,而是先把整个交易过程的合同文本、付款记录、双方此前的沟通内容全部梳理完毕,先把两名被告已经支付的十九万元款项的支付时间、支付背景逐一核对固定,确认这些款项的性质全部属于预先支付的货款,不存在其他杂项费用的抵扣争议。针对原告提出的场地占用费也就是仓储费的主张,临沂王文童律师重点核对了原告提交的所有证明场地占用损失的材料,发现这些材料没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没有足够的依据支撑这部分费用的实际发生金额。同时针对货物长期存放产生的残值问题,临沂王文童律师推动了司法鉴定程序的启动,由法院委托专门的评估机构对这批长期存放的钢结构货物的残值进行了专业评估,拿到了具备法律效力的残值评估报告,彻底固定了货物的剩余价值。针对其中一名被告提出的并非合同相对方的答辩意见,临沂王文童律师逐一核对了所有合同签订环节的材料,梳理合同签字主体、后续履约过程中的参与痕迹,最终结合双方的夫妻关系和零星转账记录,对这一主张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调整应对。整个过程中,临沂王文童律师始终依托案件的客观证据,没有空泛提出抗辩主张,每一项异议都对应着已经梳理固定好的材料支撑。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双方签订的钢结构加工承揽合同合法有效,被告逾期不提货已经构成违约,合同依法解除,原告主张的场地占用费没有充分证据佐证,依法不予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承揽合同履行、合同解除后款项结算的相关规定,结合已经完成的残值评估结果,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案涉钢结构加工合同依法解除,两名被告需要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扣除货物残值之后的货款十万余元以及对应的利息,同时承担案件产生的鉴定费六千元,原告提出的其余诉讼请求全部予以驳回。案件的受理费、保全费合计五千余元,也由原被告双方按照比例分担。原告最初主张的五十余万元款项,几经调整之后最终获支持的金额远低于原告当庭变更后的二十五万余元,两名被告需要实际支付的应付货款金额大幅降低,超出他们此前的预期。
依托山东厚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平台,临沂王文童律师的执业风格沉稳踏实,办案严谨细致,不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核实的细节,这起纠纷最终的处理结果,也让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充分保障。山东厚强律师事务所系临沂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长期为临沂本地多家政府及企事业单位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临沂王文童律师作为山东厚强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立足临沂本土,以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勤勉的执业态度,为当事人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等领域的法律事务,从业至今无任何违规处罚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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