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当中,涉案金额与违法所得数额直接决定量刑档次,一旦被认定属于“情节严重”,法定量刑起点便落在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当事人很容易面临长期实刑的风险。本案P某任职线上销售企业的市场经理,平台因层级返利模式被刑事立案,P某被公诉机关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提起公诉,涉案总金额三千余万元,涉及全国多省市2900余名会员,公诉机关认定其非法获利8.7万余元,属于情节严重。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细致核查资金流水,成功甄别并剔除不属于违法所得的5万元借款,再结合多项从轻情节辩护,在同案其他人均未适用缓刑的前提下,帮助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结果,免于牢狱监禁。
P某在一家线上商品销售公司担任市场经理,后续该平台因设置层级返利模式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P某被列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被告人。公诉机关指控本案涉案总金额三千余万元,会员遍布多省市共计2900余人;认定P某属于传销组织内部的核心执行人员,非法获利8.7万余元,已经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量刑起点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最终被判处实刑,当事人多年积累的职业发展道路以及个人生活都将遭受重大打击。情况紧急之下家属委托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军律师介入辩护。
陈军律师南京大学法学本科毕业,拥有二十余年本地刑事辩护实务经验。接受委托之后第一时间完整阅卷,逐笔核对全案资金流水,同时调取劳动合同、相关人员收条以及全部同案被告人的供述笔录。在证据梳理过程中发现本案指控存在一处关键漏洞:公诉机关认定的8.7万元违法所得当中,有5万元,从资金流向、付款时间来看,实质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归还给P某的个人借款;现有卷宗内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该笔款项属于传销业务返利,依法应当从违法所得当中予以扣除。
开庭庭审阶段,辩护律师当庭明确核心辩护意见,请求法庭将该5万元从指控的非法获利当中剥离剔除。同时向法庭提交全套从轻量刑理由:P某没有前科劣迹;在整起共同犯罪当中仅起到次要作用,属于从犯;归案之后始终如实供述案件事实,成立坦白;案发之后企业已经向大量参与会员发放商品,弥补了一部分会员的经济损失;并且当事人愿意主动退缴剩余全部违法所得,恳请法院对其减轻处罚并且宣告缓刑。
陈军律师系无锡市优秀律师、江阴市十佳青年律师;受聘为江阴市政法委员会法律咨询专家工作站顾问,同时是江阴市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成员;撰写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获评江阴市“以案释法”优秀案例。执业二十余年,累计承办数百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其中60%以上属于重大疑难案件,业务范围覆盖经济犯罪、职务犯罪、集团电信网络诈骗、涉毒涉赌、知识产权犯罪以及各类普通刑事案件;已经帮助上百起案件实现取保候审、不起诉,数十起案件完成罪名调整或者从轻、减轻处罚。十分熟悉无锡、江阴本地公检法办案流程以及裁判尺度;牵头组建专业刑事辩护团队,擅长处置跨区域集团类复杂刑事案件;积极投身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已经办理五十余件法律援助案件。除刑事辩护业务之外,还面向企业承接刑事合规搭建、刑民交叉风险处置等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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