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时,某生物科技公司的负责人盯着手里皱巴巴的20万元转账凭证一筹莫展:这笔十多年前付出去的厂房租赁押金,几经拆迁安置流转,至今没拿到半分退款。找了被告街道办事处多次对接,对方要么推托责任,要么干脆避而不见,临咨询前还得到消息,村委会这边已经明确放话,这个事拖了十年早就过了诉讼期限,就算去告也赢不了。
薛立新律师接手该案的南京大学法律硕士,现任江苏惟开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商事团队负责人的承办律师,当时执业已逾十余年,累计承办案件超1000件,实务积淀深厚,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他第一时间梳理出当事人的三重核心困境:案涉纠纷跨度十余年,多数履约资料零散缺失;纠纷主体涉及基层街道与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模糊;对方当庭摆出时效抗辩杀手锏,这也是这类陈年债权纠纷中最常见、抗辩强度最高的争议点。
常规涉及债权返还的民事诉讼时效(也就是权利人向法院主张权利、对方未提异议就能获得强制保护的法定期间)通用期限为三年,不少人误以为债权拖过十年就必然丧失胜诉权,这也是本案最初的最大认知误区。承办律师没有顺着对方的抗辩思路去抗辩“中途要过钱”的模糊陈述,反而逐页翻查了当事人留存的全部往来函件、上门沟通的签收底单,找到了2023年5月16日原告向两被告当面提交的《房屋押金情况说明》回执,再结合被告村委会庭审中自认曾收到该材料、口头承诺过退款的表述,依据《民法典》中诉讼时效中断(即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后,时效重新计算,已经经过的时长全部归于无效)的明确规定,向合议庭提交了完整的证据佐证逻辑。
紧接着他同步搭建完整证据链:将2008年的厂房租赁协议、20万元押金转入村委会账户的转账凭证、后续政府拆迁安置的场地调整说明、历年租金结算的无抵扣记录逐一对应,清晰印证虽然租赁协议以街道办事处名义签订,但实际收款、后续租赁履约、日常管理均由村委会完成,两被告属于案涉厂房的共同出租主体,必须共同承担押金返还责任,彻底击穿了两方互相推诿责任的逻辑。同时全组证据固定该笔押金自始至终从未冲抵过任何租金的核心事实,不存在任何金额抵扣争议。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全部代理意见,认定原告2023年的催款行为构成诉讼时效中断,本案未超出法定时效期间,判决两被告于十日内共同向当事人返还20万元押金,案件受理费用全部由被告方承担,这笔悬了十余年的遗留债权得到全额实现。
从业以来,薛立新律师曾于最高人民法院代理案件并取得当事人认可结果,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尤其在建设工程纠纷、民间借贷、商事与家事交叉类案件中积累了大量实战经验,曾在标的额4600余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作为被告代理人成功驳回原告全部诉请,为当事人挽回巨额损失。刑事辩护方向专注经济类犯罪代理,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各类诈骗类案件中精准切入辩点,多次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范围内的最优处理结果。同时长期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全流程服务,覆盖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合同审核等环节,还涉足文娱主播行业专项法律服务、多起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兼顾诉讼与非诉双向能力,已为上千名客户匹配定制化法律解决方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