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干活受伤后,第一反应是找对方要工伤赔偿,没仔细捋过两边的实际关系,就直接走确认劳动关系的流程。很多人默认只要是给对方提供劳务,对方发钱,就一定能认定劳动关系,连手里的结算记录、工作群聊天都没提前整理,最后仲裁输了还不服,再去法院起诉反而多花了时间精力,最后结果也不如预期。这类纠纷里,普通人最容易犯的错,就是先入为主套劳动关系的标准,忽略了双方实际的管理从属细节,最后自己把路走窄了。
之前王永军接触过一起这类纠纷,王某给一家劳务经营部做农产品装卸的活,干活的时候意外受伤。他当时没摸清楚双方的实际约定,直接走了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劳动关系,仲裁庭一开始支持了他的请求,没想到对方不服,直接起诉到法院。王某之前一直以为自己是对方的员工,按点去干活拿报酬,肯定属于劳动关系,没多想就提交了申请。
处理这类纠纷多了就会发现,很多人都踩过类似的坑。第一个误区就是想当然把所有提供劳务获得报酬的情况,都归成劳动关系。本案里王某其实可以自己找帮手一起装卸,也不用固定时间打卡上班,对方是按他完成的装卸总量计件结账,这些细节他之前完全没当成重点,直到对方拿出所有结算凭证,他才反应过来这些内容根本不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第二个误区是不少人一受伤就盯着工伤认定这一条路,完全没考虑如果走劳务人身损害赔偿,说不定拿到的赔偿更顺,反而在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里耗了好几个月。第三个误区是很多人平时不留存任何实际工作模式的证据,到底是谁安排活、怎么算钱、要不要遵守对方的规章制度,全靠口头说,真到质证的时候根本拿不出能支撑自己主张的材料。
遇到这类干活受伤的情况,正确的处理思路其实不用死磕劳动关系。先把所有相关的单据、聊天记录都找出来,先捋清楚自己平时要不要遵守对方的考勤制度,能不能自主决定要不要接活、找谁一起干,报酬是按月发固定工资还是做完一单结一单。先把这些实际情况理清楚,再判断自己到底适合走哪条维权路径,不用非得往工伤的框里套,不同的关系对应的索赔标准和流程完全不一样,选对路径反而能少走很多弯路。
这起案件最终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王某可以自主安排作业、自行组织人员,报酬按工作量计件结算,工作本身也有临时性,不符合劳动关系的法定认定条件,判决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
王永军处理这类事务的经验,是十余年一线执业攒下来的,之前也梳理过劳动用工合规、工伤认定标准的系列内容,帮不少普通人提前避开了这类认知误区。遇到这类纠纷,首先别上来就咬定要认劳动关系,先把日常的工作痕迹都整理好,尤其是涉及工作安排、报酬结算的所有纸质、电子记录都留存好。要是自己拿不准双方的关系属性,别着急随便提交仲裁申请,先找专业人员捋一遍实际的相处细节,再选对应的维权路径,能少走很多不必要的程序,也能避免自己的主张和实际证据完全不符,最后白白耗费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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