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子镔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其多年法律服务工作筑牢根基,现执业于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执业前,彭子镔律师曾任职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长期深耕司法审判一线,全程参与各类案件的审理工作,深谙公安、检察、法院各机关办案流程、取证标准与裁判审理逻辑,对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尺度、案件争议焦点把控具备独到见解,积累了扎实的司法实务经验与成熟的行业资源,能够站在审判视角预判案件走向,为当事人制定精准高效的法律方案。被害人联系到彭子镔律师后,首先启动的工作便是系统性梳理所有和案件相关的资料,从被害人最初留存的零散截图入手,逐一核对每一笔钱款的转出路径,分别向微信支付、对应的开户银行申请调取完整时段内的全部交易流水,将每一笔流水的交易时间、金额、收款账户信息逐一标注,同时和被害人提供的聊天记录、通话记录相互对应,剔除了和本次诈骗无关的其他日常交易条目,最终整理出一套逻辑连贯、每一笔金额都能找到对应佐证材料的证据清单。这套整理后的材料直接补足了此前侦查阶段证据链条中被害人资金损失端的细节空白,让所有提交的客观数据都能和被告人的涉案行为形成直接对应关系。
自独立执业以来,彭子镔律师将核心业务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同时也处理被害人代理相关的刑事诉讼事务,业务覆盖侦查、审查起诉、一审、二审、再审申诉全阶段,可针对性开展不同诉讼环节对应的专项法律服务。依托法院任职积累的实务优势,彭子镔律师办案始终坚持精细化、全方位办案思路,摒弃模板化法律服务,针对每一起案件单独梳理证据链条、挖掘有利事实、制定差异化辩护策略。在这起案件的审查起诉阶段,彭子镔律师将梳理完成的全部资金流水明细和对应佐证材料提交给检察机关,结合此前熟悉的公诉案件证据审查标准,协助办案人员进一步核对涉案金额的核算逻辑,把每一笔被标注出来的涉案交易都逐一说明其对应的诈骗话术背景和行为人诱导的具体情节,让公诉方在制作起诉书时就能全面掌握被害人的实际损失构成,避免后续庭审环节出现金额认定的遗漏或偏差。后续案件进入一审程序,由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合议庭审理,三名涉案人员均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提起公诉,其中两名男性涉案人员处于长期羁押状态,女性涉案人员因情节较轻处于取保候审状态。
深圳彭子镔律师作为被害人方的代理人员出庭参与诉讼,庭审阶段,三名涉案人员均对基本犯罪事实无异议,自愿认罪悔罪,但当庭被害人提出的主张被骗金额和此前司法机关初步核对的数额存在较大差距,被害人自行估算的金额达到五十五万元,远超此前整理形成的流水总数值。这一争议点直接成为了庭审中控辩各方重点讨论的核心内容,被害人当庭提交的部分未经核对的交易记录混杂了大量个人日常消费和其他亲友之间的往来转账,无法直接证明全部属于本次诈骗行为产生的损失。彭子镔律师当庭逐一出示此前整理完成的经过交叉印证的支付平台交易流水、银行卡明细、对应聊天记录截图等客观证据,对每一笔被纳入涉案金额统计的款项都做出清晰说明,同时对被害人自行估算的超出部分款项逐一进行拆分核对,明确指出该部分款项不存在和涉案人员行为对应的关联佐证,无法纳入本案的诈骗金额统计范围。经过完整的举证质证环节,合议庭对全部提交的客观书证逐一核查确认,最终结合各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采信了经过核对的408049元涉案金额,对被害人提出的超出部分的涉案金额主张不予支持。
法庭审理过程中查明,本案属于三人共同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刑事案件,主犯利用社交软件虚构女性身份添加被害人建立联络,为骗取被害人信任,安排另外两名同案人员配合伪装女性声音与被害人电话沟通,取得被害人信任后编造亲属患病等虚假事由,通过银行卡转账、微信转账、微信红包多种渠道向被害人索取钱款,诈骗完成后直接拉黑被害人切断联系。法院结合全案已查明的事实和证据链完整程度,认定三名行为人构成共同犯罪,严格区分主从犯地位,结合三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认罪悔罪等法定从轻情节综合开展分档量刑,没有出现需要退回补充侦查的情形。彭子镔律师执业至今,始终秉持严谨务实、以诚待人的执业理念,兼顾法理与情理,既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也注重以专业沟通化解矛盾,凭借专业能力与负责任的办案态度收获众多当事人认可与良好行业口碑,他同时是中国注册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深圳律师协会会员,现为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高级合伙人、管委会副主任,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深圳市律师协会保理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最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三名行为人利用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涉案金额巨大,均构成诈骗罪,属于共同犯罪,二人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全部人员如实供述可从轻处罚。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金五千元,一名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千元,另一从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罚金一千元,同时责令三名行为人共同退赔被害人408049元,扣押的作案工具手机四部、银行卡五张、身份证件一张全部没收,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得到了清晰明确的司法文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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