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劳务欠款纠纷胜诉,7311元劳务费成功追回

劳务欠款纠纷胜诉,7311元劳务费成功追回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30 · 163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张玥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90人 执业12年
律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01201411669011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合同事务、工伤赔偿
咨询电话:13668015939
代表案例:2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执业多年,办案经营丰富,争议解决领域带领专业律师团队全面为客户制定方案。
更多>
导读:唐某为蒋某承包项目提供劳务,至起诉日仍被欠劳务费7311元。被告各方对清偿责任各执一词,XX公司称非清偿主体但可追偿,四川某建司称无直接劳务关系,蒋某则认为应由四川某建司支付。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的张玥律师代理此案,最终唐某胜诉。

从事律师行业多年,张玥律师始终秉持“专业温情,精益求精”的执业理念,专注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在处理案件时,她注重事前防范、事中把控、事后解决,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劳务欠款纠纷案件中,原告唐某为蒋某承包的项目提供劳务,总承包单位XX公司代发部分工资。然而,至起诉之日,唐某仍被拖欠劳务费7311元。唐某遂委托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营业执号可律所官网查询)的张玥律师(执业证号:15001201411669011)和刘律师为其代理此案。"

"接受委托后,张玥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她收集了各方提交的相关合同、工资表汇总表等证据,通过仔细研究这些证据,明确了案件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在事前防范方面,张玥律师建议唐某保留好相关的劳务合同、工资发放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后续的诉讼中能够有力地证明自己的主张。"

"在诉讼过程中,张玥律师充分发挥了专业能力,进行了事中把控。被告各方对清偿责任产生了争议。XX公司称其并非清偿义务主体,但若承担清偿责任后可进行追偿;四川某建司则表示与原告无直接劳务关系,欠付工资应由总包和雇主承担;蒋某同意应由四川某建司支付劳务工资。面对这种复杂的局面,张玥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进行了有理有据的辩论。她指出,唐某已经证明了其提供的劳务以及7311元劳务费被拖欠的事实。同时,四川某建司将工程分包给无资质个人蒋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负责清偿欠付工资。XX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也应先行清偿欠付劳务费,后再进行追偿。"

"最终,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了判决。判决蒋某和四川某建司在七日内支付原告劳务工资7311元,蒋某支付原告资金占用损失(计算方法同上),XX公司对蒋某、四川某建司的支付义务承担先行清偿责任,驳回原告关于资金占用损失针对四川某建司、XX公司的诉请。这一结果成功维护了唐某的合法权益。"

"张玥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多年的执业生涯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民商事诉讼、刑事辩护、非诉领域积累了扎实的功底,尤其擅长婚姻家事、合同纠纷、工伤劳动争议、金融消费纠纷等案件的处理,赢得了当事人和行业的广泛认可。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

法律顾问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遇到诉讼指南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