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某纺织品公司与河北某材料公司的业务往来始于双方仅通过微信进行的购销细节沟通。买方公司的股东负责对接全部业务,虽然该股东发送了电子购销合同,但却未盖章回传。之后,卖方按照约定分多批次完成了双绒布料的送货,并开具了足额的增值税专票,而买方也将这些发票进行了抵扣。然而,买方仅支付了部分款项,剩余 20 万余元货款却长期拖延不付。
面对这种情况,卖方委托无锡市陆婷律师提起诉讼,并同步申请了财产保全。在起诉前,买方以没有盖章的合同为由,否认了完整的交易金额,对货款一延再延,双方沟通无果。陆婷律师深知,要想赢得这场官司,关键在于搭建起一个完整的证据闭环,来弥补没有盖章合同这一痛点。于是,她全面归集了微信洽谈记录、电子购销合同、多批次送货物流凭证、对账明细、银行转账流水、已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一系列证据。依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这些证据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交易证据链,证实了双方以微信合意加上实际供货付款的方式,成立了事实买卖关系,从而弥补了无盖章合同的证据短板。
在确定付款主体方面,陆婷律师对案件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接业务的人员是被告公司的股东,其全程参与了洽谈订货、确认规格、接收送货单、核对账单、接收发票等一系列采购业务履职行为。陆婷律师准确地梳理出这些信息,论证了该股东的履职行为构成了公司的交易行为,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排除了被告以个人交易进行抗辩的空间,锁定了企业作为付款主体。
逾期利息的起算点也是本案的一个核心争议点。合同中有 “款到发货” 的约定,陆婷律师结合这一约定以及末次供货日期,主张从最后送货次日即 2023 年 12 月 26 日起计算逾期利息。她的这一主张有充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庭全部采纳了这一观点,使得原告能够完整地进行主张资金占用损失,弥补了因资金被长期占用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为了降低后续执行风险,陆婷律师在立案的同时就提交了保全申请。这一举措非常关键,及时提前冻结了被告名下的账户,防止了在诉讼阶段企业转移资产。这样一来,即便被告消极拒不出庭,也为后续的强制执行筑牢了财产保障。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全程缺席,未提交任何答辩及证据。陆婷律师预判到被告可能会消极应诉,她提前做好了充分准备。庭审中,她逐条出示了全部证据,清晰地陈述了整个交易过程。根据缺席审判规则,法庭认定被告放弃了答辩举证的权利,从而采信了原告的全部事实主张。最终,法院作出判决,判令河北某材料公司在十日内向纺织品公司支付货款 20 万余元,以 20 万余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2 月 26 日末次供货日起按 LPR 计算逾期利息至付清之日,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 3745 元全部由被告承担。
总的来说,这起案件中,陆婷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解决了多个核心争议问题。她搭建的完整证据链、对付款主体的准确认定、对逾期利息起算点的精准把握、提前申请财产保全以及熟练适用缺席审判规则等一系列工作,环环相扣,为客户一次性全额回款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让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对于那些仅通过微信沟通、未签订盖章书面合同的货物买卖欠款纠纷,对接人为对方股东或高管而企业拒不认可交易,买方签收货物、抵扣发票后长期拖欠货款,被告失联、拒不出庭等类似情况的当事人来说,陆婷律师的成功案例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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