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医疗纠纷 > 医疗事故责任 > 医疗事故时病历材料应由哪个来提供

医疗事故时病历材料应由哪个来提供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9.12 · 1426人看过
导读:在医疗事故中,病历材料的提供主体有所不同。医疗机构需提供住院病历、检验报告等客观性病历资料;主观性病历资料如会诊意见等也由其保管,但患者无法复印。而门(急)诊病历则由患者自行提供。
医疗事故时病历材料应由哪个来提供

去医院看病,本是为了恢复健康,可要是遇到医疗事故,那可就糟心了。在处理医疗事故的过程中,病历材料是非常关键的证据,它能还原整个医疗过程,对判断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起着决定性作用。可这病历材料到底该由谁来提供呢?很多患者和家属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都一头雾水,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医疗机构的提供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中,医疗机构有责任提供病历资料。这是因为病历是在医疗过程中由医院的医护人员记录的,他们掌握着第一手资料。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当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机构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等病历资料。

比如,患者小李在某医院接受手术治疗后出现了并发症,怀疑是医疗事故。此时,医院就有义务提供小李的病历材料,包括术前检查报告、手术记录、术后护理记录等。

二、患者可复制的病历范围

患者也有权利获取自己的部分病历资料。患者可以复制的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患者要求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并在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在场。

例如,小张因感冒在医院住院治疗,出院后他想了解自己的治疗情况,就可以向医院申请复制上述范围内的病历资料。

三、提供病历的操作要点

如果患者需要医疗机构提供病历,首先要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的目的和范围。申请时,最好携带本人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医疗机构在收到申请后,一般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处理。如果是封存病历,医患双方需要共同在场,对病历进行签字确认。

比如,患者小王怀疑自己遭遇了医疗事故,他向医院提交了书面申请,要求复制病历并封存相关的病程记录。医院在核实小王的身份后,安排工作人员为他复制了病历,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了病程记录。

四、不提供病历的后果

如果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病历资料,或者隐匿、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在医疗事故纠纷中,可能会被推定存在过错。这对于患者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但患者还是要尽量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病历资料。

比如,某医院在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后,拒绝提供患者的病历,最终在诉讼中被法院推定存在过错,承担了相应的赔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涉及到赔偿款的支付、患者的康复治疗等问题。如果在这些过程中出现纠纷,比如医院拖延支付赔偿款,患者该如何维权呢?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解决问题。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你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处理医疗事故后续问题时更有底气。

网站地图

医疗纠纷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医疗事故责任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医疗事故责任最新文章

遇到医疗事故责任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