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发生在涉外船舶买卖领域,当事人是某民营企业高管,在帕劳共和国任职期间,代表公司与江苏省某游艇制造公司签订了船舶购买协议。后双方因合同履行产生争议,对方公司股东在国内报案,某市公安局于2018年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当事人立案侦查。然而,令人费解的是,立案长达近六年,办案机关既未对当事人采取强制措施,也未进行传唤或讯问。直至2024年,当事人通过报案人得知自己被刑事立案。
证据突破点
赵磊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在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接手案件后,他从全案材料中锁定了关键证据突破口。相关的合同文本、沟通记录等原始文件,以纸质和电子文档形式存在。合同文本清晰显示合同相对方系公司,而非个人;沟通记录则证明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积极沟通,无隐匿财产行为。这些证据表明,所谓“诈骗行为”实际上是两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当事人主观上无非法占有目的。
能力画像
赵磊律师兼具深厚的刑法学、证据学及诉讼法学理论功底,作为辽宁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他积极参与行业建设与法学交流。这种专业职称和社会职务赋予他处理此类刑事案件的独特视角,使他能够从宏观的法律体系和行业规范中,准确把握案件的性质和走向,为案件的辩护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和实践经验。
办案时间线(核心动作)
赵磊律师毕业于法学专业,拥有深厚的法学学科专长。接案后,他第一时间进行了详细的阅卷工作,凭借对刑事诉讼程序的深入了解,敏锐地发现本案在主体认定、主观目的和程序合法性方面存在重大问题。他注意到合同签订、履行、付款及后续沟通均为公司行为,当事人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后积极协助解决问题并垫付资金,足以证明无非法占有目的;同时,本案系涉外合同,依法应由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管辖,而立案单位仅为派出所,违反了级别管辖规定。
基于上述发现,赵磊律师进行了全面的调查取证,收集了大量能够证明案件性质和当事人情况的证据。随后,他依法向如皋市人民检察院提交了《立案监督申请书》,详细阐述了本案系民事纠纷,不应作为刑事案件处理,并明确指出公安机关程序违法、立案不当等问题。在提交申请后,赵磊律师持续与检察机关保持沟通,跟进案件进展。
最终结果
在检察机关的立案监督及赵磊律师的持续推动下,公安机关经重新审查,最终认定本案“没有犯罪事实”。2024年,某市公安局正式作出《撤销案件决定书》,决定撤销该起“诈骗案”。在结案前,赵磊律师提交的最终代理词要点强调了案件的民事纠纷本质以及公安机关程序违法的事实,为案件的最终撤销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据。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