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曾与对方恋爱同居,交往时多次大额转账。扣除还款,对方还欠17万。委托人认为是借款,对方以恋爱同居、有共同生活经营为由否认。一审法院因委托人没证明借贷合意,驳回诉求。委托人不服,委托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袁燕律师(执业证号:13413201511625514)上诉。"
"袁律师接手后,开启了一系列关键办案动作。她先全面梳理双方银行转账、微信聊天、企业登记等证据,明确转账金额和时间线,区分恋爱同居日常经济往来和大额借款。她发现案涉款项远超同居日常支出,并非用于共同生活和经营。"
"针对一审以“无借贷合意”驳回诉求,袁律师重点梳理微信聊天记录,固定对方未否认借款事实的内容。结合对方二审自认“用钱时跟委托人说,委托人就转账”,论证双方存在借贷合意。"
"二审中,袁律师补充提交企业注销信息、款项来源证据,反驳对方“共同经营”抗辩,证明公司未实际经营,双方无共同经营事实,强化借贷关系成立依据。同时,她紧扣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指出仅依据转账凭证起诉时,对方否认借贷关系应举证,对方没举证就应担不利后果。"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袁律师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对方15日内偿还17万本金,一、二审诉讼费、保全费都由对方承担,委托人诉求实现。"
"这件事给大家提了醒,民间借贷最好有借条等书面凭证,转账时备注用途。若没借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也可作证据。"
"本案中,委托人从一审败诉到二审追回17万借款,关键在于袁燕律师的专业操作。袁律师2015年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千件,刑事领域也成功办理数百件。她突破恋爱同居表象,精准认定借贷关系,从零散证据中挖掘关键事实,扭转一审不利局面。安徽君光律师事务所的她,以专业能力和务实态度维护了委托人权益。可见,专业律师对解决复杂法律问题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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