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田某和范某遇上了讨薪难题。他们分别与大兴某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某区某某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历经一审、二审,公司败诉,需向田某、范某支付未休年假工资、业务佣金、经济补偿金等共计二十余万元。判决生效后,二人申请强制执行,可法院查遍公司财产,都没发现有可供执行的。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
在这种困境下,权律师开始介入其中。早年间自2012年就从事法律事务的权律师,凭借着丰富经验,心里明白此时必须另寻出路。权妞妞律师仔细梳理起两家公司的股权沿革,这对于他这种办理过大量商事、经济案件的律师来说,轻车熟路。他发现,大兴某文化科技公司曾有一家房地产投资企业作为唯一登记股东,该股东认缴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资期限届满后未完成实缴就转让股权退出;某区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也有类似情况,其原全资股东认缴1000万元,出资期限自成为股东当日届满却始终未实缴,后续拆分股权转让后退出。
有了关键发现后,权律师代理两位劳动者向执行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请求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要求其在未实缴出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凭借着他擅长精准把握案件诉讼思路和策略的能力,申请得到了法院执行裁定的支持。
可原股东企业不服裁定,提起了追加、变更被执行人异议之诉。这时候,权律师作为劳动者代理人出庭应诉。他深知这不仅考验着自己的法律专业能力,更关乎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毕竟他是北京洲海赢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有着为当事人负责的使命感。
在庭审中,案件焦点集中呈现。被执行人公司无财产可供执行,能否追加出资期限届满、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的原股东承担偿债责任;案涉劳动债权形成于原股东股权转让之后,原股东是否可据此免除未实缴出资的连带清偿责任;执行异议之诉是否具备直接撤销执行异议裁定书的审理权限。
面对这些复杂问题,权律师展现出了深厚的法律功底。他精准检索适用变更追加被执行人司法解释,梳理股东出资、股权转让、终本执行完整证据链,直击原股东出资期限届满未实缴核心事实。他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猎手,凭借着在执行案件领域深耕多年的直觉,一下就抓住了案件的关键。毕竟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0多件,其中执行案件占比约70%,在执行等细分类型上有着丰富实践经验。
权律师在庭审中全面抗辩原股东各项主张,有力驳斥对方“股权转让后债务无需担责”的错误观点。他清晰地论证未实缴出资股东的法定清偿责任,逻辑清晰、证据完备。最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和另一起案件的审理法院都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认定被执行人公司确无财产清偿案涉债务,原股东出资期限届满未实缴即转让股权,应当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原股东以债权发生在股权转让后为由免责的主张无法律依据,不予采信;执行异议之诉不具备撤销执行异议裁定的审理职能,对该项诉请不予处理。法院驳回了原股东全部诉讼请求,维持追加原股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裁定。
从法律逻辑来看,权律师准确适用相关司法解释,抓住原股东出资瑕疵这一关键,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办案策略上,他精准梳理证据,在庭审中进行有效的抗辩,充分展现了他的办案智慧。他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客户至上、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让劳动者的劳动债权得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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