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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相似分类不同算侵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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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4180人看过
导读:在同一商品上使用类似的商标是很有可能构成侵权的,而且这也属于商标法当中规定的法定商标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之一。如果通过这种做法违法经营数额已经达了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3万元以上的,这就很有可能已经构成犯罪了。
商标相似分类不同算侵权吗

一、商标相似分类不同算侵权吗?

商标相似有可能会构成商标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二)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三)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四)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五)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二、商标侵权的立案标准

(一)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二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二)伪造、擅自制造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两种以上注册商标标识数量在一万件以上,或者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商标侵权损害赔偿标准是什么?

1、确定赔偿数额的标准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2、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三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除非使用的是类似的商标,但是产品完全是南辕北辙的,没有任何的可比性。这样的话对方很难认定自身构成了商标侵权,但是在同一件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就一定要区分开那些注册商标了。因为侵犯商标权只能短时间获利,最后肯定会付出惨痛的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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