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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4-03-04 20:50:01 浏览:3694次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2018年二类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是针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往年的住院费用,目前是无法申请的。如有2018年度的住院费用,建议保留住院发票,2019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可申请二类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
成都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条件是什么

成都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条件是什么

关键词1:针对2017年住院医疗费用

2018年二类支出型困难家庭申请是针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所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往年的住院费用,目前是无法申请的。如有2018年度的住院费用,建议保留住院发票,2019年5月1日至5月31日可申请二类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

如其因疾病造成的生活困难,可在户籍所在乡镇街道申请一类支出型救助(临时救助)。

关键词2:与疾病种类无关

根据政策规定,二类支出型困难家庭救助仅限于成都市户籍人员,包括成都市所有区(市)县。不管病种,只要上一个自然年度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支付、商业保险报销、民政救助、社会关爱帮扶后,个人负担的住院医疗总费用达到4万元以上,且家庭财产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

关键词3:四类情况不予救助

有四类情况产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不予救助:

到非医疗保险定点机构就医的费用;

因自身违法行为导致的医疗费用;

因自残等发生的医疗费用(精神障碍患者除外);

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等应由他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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