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场因燃放爆竹引发的冲突中,被告人孙XX致使两名被害人分别构成轻伤一级和轻伤二级,公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检察机关也以该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发生后,现场一片混乱。两名被害人受伤倒地,周围群众议论纷纷。孙XX站在原地,神情紧张又懊悔。此时,整个事件的走向充满不确定性,而孙XX的命运也悬于一线。
徐绍飞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和解与情节认定至关重要。徐绍飞律师有着西南大学心理学硕士和法学学士的复合背景,这使他在处理案件时,既能从法律角度精准分析,又能凭借心理学知识洞察当事人和被害人的心理。他还是河南君志合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经验。
徐绍飞律师第一时间协助家属与被害人沟通。他耐心地倾听家属表达悔意,又诚恳地向被害人说明赔偿诚意。在他的努力下,双方终于在审查起诉阶段达成刑事和解,孙XX支付了赔偿款xxx元,并取得了两名被害人的书面谅解。这一过程并非一帆风顺,期间经历了多次协商,双方情绪也有过起伏,但徐绍飞律师始终不放弃,凭借他出色的沟通能力和对案件的把控力,推动了和解的达成。
随后,徐绍飞律师向司法机关提交辩护意见。他指出,当事人案发后未逃离现场,自愿等候处理,到案后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他强调,本案系民间纠纷偶发事件,当事人曾有戍边服役经历,一贯表现良好,系初犯且自愿认罪认罚,恳请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在阐述观点时,他运用自己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结合过往办理多起类似案件的经验,有理有据地进行分析。
在这场辩护中,徐绍飞律师充分发挥了自己的专业优势。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以及对当事人心理的准确判断,都为案件的成功辩护奠定了基础。最终,他的努力得到了回报,辩护工作既推动了社会矛盾彻底化解,也通过多重从轻情节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的从宽空间,实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对于这类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轻伤故意伤害案件,徐绍飞律师的经验值得借鉴。轻伤害案件要将刑事和解工作前置,越早调解越容易达成谅解,为后续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创造条件;自首认定要紧扣立法本意,对于未逃离现场、自愿候捕的情形主动争取认定;当事人的正向过往经历可作为酌定从轻依据,体现司法人文温度。他的办案心得是,年轻人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不该因为一次冲突就背负一生的烙印。对于主观恶性小、真心悔改的当事人,尤其是有过正向社会贡献的年轻人,辩护既要讲法律,也要讲情理,推动矛盾和解、挖掘从轻情节,帮他们争取改过自新的机会,这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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