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XX与石XX是同学,两人恋爱后打算结婚,聂XX以结婚为目的,送给石XX黄金手镯、黄金项链挂坠、DR钻戒等贵重物品,价值59220.25元。然而,之后两人感情破裂分手,结婚的事也泡汤了,石XX拒绝返还这些贵重物品。聂XX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找到了在秦皇岛执业的河北高俊霞律师事务所的徐丽平律师,委托她提起诉讼。而石XX同时提出反诉,要求聂XX返还其购置的金戒指及手机。
徐丽平律师从事法律实务工作已有十七年,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接手此案后,她明确案件核心系婚约财产纠纷,争议焦点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财物是否应当返还”。她围绕三点展开办案思路:一是固定核心证据,明确赠与性质,收集聂XX购置涉案贵重物品的付款凭证、购买记录等证据,证明这些财物是聂XX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并非普通恋爱无偿赠与;二是应对反诉合理抗辩,降低当事人损失,针对石XX的反诉请求,逐一核实财物的赠与事实、价值及性质,区分普通赠与与婚约相关赠与,提出合理抗辩意见;三是秉持调解优先原则,高效化解纠纷,考虑到婚约财产纠纷涉及情感因素,且调解能降低当事人的时间、精力及经济成本,同时结合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注重婚姻家事纠纷调解、践行“枫桥经验”的工作理念,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提出合理调解方案。
实践中,恋爱期间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另一方赠与贵重财物,双方最终未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财物。在这个案件中,聂XX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石XX贵重物品,双方分手导致结婚目的无法实现,聂XX的返还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案件审理时,石XX提出反诉,增加了复杂性。徐丽平律师精准梳理案件事实、固定核心证据、合理应对反诉,同时积极配合法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互不返还各自持有对方的部分财物,石XX向聂XX返还DR钻戒,并支付35000元折价款,双方就此纠纷彻底了结,互不追究。该结果既维护了聂XX的合法财产权益,也避免了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这类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中,徐丽平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帮助。她精准把控案件走向,高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体现了专业律师的价值。如果大家在生活中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也需要像聂XX一样,及时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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