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申请人胡XX入职临海市XXX休闲用品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受了伤。公司为其办理了商业保险,工作报酬也已结清,但双方在伤后待遇问题上谈不拢,于是闹到了仲裁。
陈建平律师从2006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上千件,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所在的团队深耕劳动工伤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5000余件,其中工伤案件占比约70%。当他介入这个案件后,凭借着丰富的工伤案件办理经验,马上就意识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劳动关系的确认以及基于此的工伤待遇主张。虽然公司给胡XX办了商业保险,但工伤保险待遇可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不能因为有商业保险就被忽视。
巧定调解策略
陈建平律师毕业于南京大学,有着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他带领团队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后,精准地制定了以“参考工伤待遇”进行调解的策略方向,目的就是为胡XX争取到和法定标准差不多的赔偿。在仲裁庭主持的调解中,陈建平律师依靠早年间积累的对《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的透彻理解,向被申请人方明确指出,在类似工作受伤的情况下,他们作为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成本,强调依法解决问题的重要性。
考虑实际情况
当然,陈建平律师并没有只看法律规定,他也充分考虑了本案的实际情况。毕竟胡XX在公司工作时间不长,而且公司已经买了商业保险,如果通过仲裁来确认劳动关系,可能会面临程序繁琐和事实认定的风险。他深知,这种情况在他处理过的众多案件中很常见,凭借此前上千件案件积累的经验,他觉得不能死磕劳动关系的确认,而是要另辟蹊径。
设计“一揽子”方案
于是,陈建平作为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凭借着多年高级合伙人身份赋予他的洞察力和决策力,主导设计了一个“一揽子”解决方案。他把各项法定工伤待遇整体打包折算,像一次性各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同时结合被申请人希望通过商业保险理赔弥补自身支出的诉求。他巧妙地把支付总款、支付期限、违约金保障以及胡XX配合保险理赔的义务进行对等挂钩并明确约定,形成了一份权利义务清晰、具有强制执行力的调解协议。这样一来,双方就不用再纠结复杂的劳动关系定性问题,直接把精力放在实质赔偿问题的解决上。
最终,在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胡XX工伤待遇102,726元,还规定了支付时间和逾期违约金;胡XX则要在规定时间内配合公司办理商业保险理赔,也有相应的逾期违约金约定;双方还确认基于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所有纠纷都已了结。这个结果虽未正式确认劳动关系和进行工伤认定,但实质性地维护了胡XX的核心经济利益,高效、终局地解决了争议。从这个案件能看出,陈建平律师在处理工伤案件时,既能准确运用法律知识,又能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灵活的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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