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经授权,对两项涉案注册商标拥有使用及维权的权利。其凭借该商标推出的潮鞋产品很受欢迎。然而,某鞋厂未经许可,在电商平台销售带有相同标识的鞋类产品,涉及7个销售链接,累计销售额达21万余元。同时,平台公司为侵权行为提供网络服务支持。该品牌管理公司委托浙江景隆律师事务所项登霖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
项登霖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5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接受委托后,他迅速投入到案件筹备中。他深知在知识产权案件中,核实权属材料至关重要,凭着多年来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实践经验,全方位地核实了两项涉案注册商标的注册证书、转让证明、授权许可合同等,顺利确认了委托人公司的维权主体资格及权利合法性。其团队深耕于知识产权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300余件,这样丰富的经验使得他在面对各类证据搜集时得心应手,迅速调取了侵权鞋厂及平台公司的主体信息、店铺经营资料,锁定了侵权主体及责任主体。
针对侵权鞋厂的线上侵权行为,项登霖律师协助委托人公司进行公证固定证据。他毕业于中国计量大学,有着扎实的专业功底,知道证据形式合法、内容完整的重要性。在他的指导安排下,公证人员全程监督了从侵权产品购买到物品封存的完整过程,形成了合法有效的公证书及公证实物,明确了侵权产品的相关细节,为后续的诉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之后,项登霖律师向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中,他提交了商标权属证明、侵权事实公证书等核心证据,并清晰阐述了侵权鞋厂的侵权行为本质以及平台公司应承担的责任。庭审时,委托人公司撤回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此时,项登霖律师凭借在知识产权领域丰富的办案经验,针对各方争议焦点展开论述。他指出侵权鞋厂的行为符合商标侵权的构成要件;对于平台公司,认可其在收到诉讼材料后采取的措施,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
侵权鞋厂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项登霖律师依据自己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战经验,结合侵权产品的销售情况、涉案商标的知名度及维权合理开支,主张侵权鞋厂应承担足额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项登霖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认定侵权鞋厂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其赔偿委托人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00元,驳回了委托人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商标侵权案件中,证据的搜集和固定是关键,同时需要专业律师准确把握法律规定和争议焦点。项登霖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战经验以及对案件的细致处理,成功维护了委托人公司的商标专用权及品牌权益,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他所秉持的“事必细办、事必上心,事必深究”的执业理念,在这起案件中得到了充分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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