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指控来袭
2020年7月6日,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检察院以莒南检一部刑诉[2020]284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孙X、郝X、吕X三人犯诈骗罪,将他们推向了法律的审判席。
走向犯罪之路
2018年4月至12月,孙X在无资质办理网站证书的情况下,在QQ群发布虚假办证信息,还安排人准备电话卡、银行卡等作案工具。被害人刘X联系孙X后,孙X虚构北京有内部关系能快速办证,骗得刘X用于办证的钱款,还为其办理假证书,先后诈骗刘X钱财达XXX元,案发后退还497806元。2019年7月,孙X成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自己当实际负责人,让郝X、吕X负责与客户商谈,吕X还负责技术,招聘李X等电话销售人员。经过郝X或吕X培训,销售人员向客户虚构公司可免费进行网站推广、运营、维护及招商等项目,等客户网站收益后再分成,先后骗取购买数据库的费用共计192328.6元。
案件恶化与证据情况
随着调查深入,孙X、郝X、吕X的诈骗证据逐渐浮出水面。从与被害人的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到办理假证书的相关线索,都指向他们的犯罪行为。孙X一开始还妄想逃避法律制裁,态度强硬,但在确凿证据面前也不得不低头。
关键辩护
在这关键时刻,郝X委托了山东XX律所的许仙凤律师(执业证号未提及)。许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两件关键的事。一是深入研究案件细节,收集证据,证明郝X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和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二是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出对郝X有利的量刑意见。
结果:从轻判决获缓刑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孙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而郝X和吕X,因为许仙凤律师提出的从犯辩护意见与查明事实相符,被法院采纳。郝X、吕X被认定为从犯,且他们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全部退交赃款并缴纳罚金。法院判处他们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各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这意味着郝X和吕X避免了较长时间的牢狱之灾,生活还有重新开始的机会。
普法提醒
1.不要轻易相信网络上的一些虚假承诺,特别是涉及金钱交易时,要多了解对方的资质和信誉。
2.当遇到可疑的业务推广时,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被高额回报所迷惑,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在这起诈骗案件中,许仙凤律师通过深入研究案件、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为郝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最终让郝X获得缓刑判决。许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已经负责多起类似案件,对于诈骗罪这类案件有着独特的见解和专业的判断。她能够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帮助当事人最大程度上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维护当事人权益和司法公正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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