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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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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3 · 21442人看过
导读: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显然是不可以签订合同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所以是无法签订合同,并发行相关法律责任的,具体的法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来履行。

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合同吗?

一、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可以签合同吗?

最高人民法院所作出的司法解释中第五种情况:“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所以分公司虽然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其具有独立的诉讼主体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我国《公司法》第14条第1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神情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 干问题的意见》

40.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 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

(1)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

(2)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

(3)依法登记领取我国营业执照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4)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登记证的社会团体;

(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6)中国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7)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设在各地的分支机构;

(8)经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

(9)符合本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组织。

分公司也是需要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的,但其法人仍然为总公司的法人,分公司是不单独设立法人的,所以是无法签订合同的,另外,在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其本身就无法正常的开展商业活动,存在相关违反公司法的相关情况需要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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