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业竞争中,外观设计是企业的重要资产,能为产品增色不少。然而有时候,企业可能会突然收到被指控外观设计侵权的通知,这就像一颗“炸弹”,让人措手不及。一旦收到这样的指控,企业肯定会很着急,心里想着自己到底有没有侵权,该怎么应对。其实,在面对外观设计侵权指控时,是有一些抗辩理由可以用的。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都有哪些抗辩理由。
一、现有设计抗辩
现有设计抗辩是一种常见且有效的抗辩理由。它指的是,如果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一项现有设计相同或者无实质性差异,那么就不构成侵权。这里的现有设计,是指在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设计。比如,甲公司被指控其生产的某款手机外观设计侵权。甲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在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日之前,市场上已经有一款类似外观的手机在销售,且两者外观无实质性差异。那么甲公司就可以以现有设计抗辩来应对指控。在进行现有设计抗辩时,关键是要找到有力的现有设计证据,像产品的宣传资料、销售记录、专利文献等。
二、权利瑕疵抗辩
权利瑕疵抗辩主要是对原告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有效性提出质疑。如果原告的专利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权条件,比如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等,那么该专利可能会被宣告无效。一旦专利被宣告无效,侵权指控自然也就不成立了。例如,乙公司被指控外观设计侵权,乙公司发现原告的专利在申请过程中存在隐瞒重要信息等情况。乙公司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在这个过程中,乙公司需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原告专利存在权利瑕疵。
三、合法来源抗辩
合法来源抗辩适用于销售者、使用者等。如果被控侵权产品有合法来源,即通过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关系等获得,并且销售者、使用者不知道该产品是侵权产品,那么可以免除赔偿责任。比如,丙商场被指控销售的某款灯具外观设计侵权。丙商场能提供正规的进货发票和供货合同,证明该灯具是从正规供应商处进货的,且自己并不知晓该灯具侵权。那么丙商场就可以主张合法来源抗辩。不过,即使能免除赔偿责任,销售者、使用者仍需要停止销售、使用侵权产品。
四、不相同也不近似抗辩
判断外观设计是否侵权,要考虑被控侵权产品与原告专利外观设计是否相同或者近似。如果两者既不相同也不近似,那么就不构成侵权。在进行判断时,要以一般消费者的认知水平和认知能力为标准。比如,丁公司的产品外观与原告专利外观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有明显差异,普通消费者很容易区分两者。那么丁公司就可以主张不相同也不近似抗辩。在实践中,需要对两者的外观进行详细对比,找出差异点来支持自己的抗辩。
当企业成功运用上述抗辩理由应对外观设计侵权指控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对方是否会继续上诉,是否会对企业的声誉产生影响等。这些问题处理起来也比较复杂,一旦处理不当,可能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且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企业妥善处理后续问题,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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