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雯雯律师自2016年取得执业证后,就专注于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合同侵权等领域,主要为德宏当地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婚姻家庭纠纷中,经常会遇到婚内财产赠与这类攻防难题,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引发财产归属的争议。
A女士与B先生于2020年结婚,婚姻存续期间财产为夫妻共同共有。2024年8月起,B先生与C女士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还在未征得A女士同意的情况下,向C女士赠与大额款项。A女士发现后协商无果,委托张雯雯律师提起诉讼。张雯雯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指导A女士收集证据。她调取了A女士与B先生的结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据,夯实夫妻共同财产权属基础;固定B先生与C女士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明细等婚外情与赠与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还收集了A女士因婚外情导致的精神损害相关证据。庭审中,针对被告“原告非适格主体”的抗辩,张雯雯律师紧扣《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规定,强调A女士的主体地位;针对赠与金额的争议,她逐一核对转账记录,剔除无依据抵扣项;并援引相关法律,主张婚外赠与因违反公序良俗及侵害共有财产权而无效。最终,法院采纳张雯雯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判决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被告返还原告XX万余元。从这起案件可以提炼出一个办案思路,即遇到此类纠纷,要精准梳理证据,紧扣法律规定,找到对方主张的漏洞进行抗辩。
另一起案件中,某建筑工程公司将项目外墙装饰线条工程分包给段X施工,项目停工后双方未结算。建筑公司以“工程量无法核实、需等待破产债权认定”为由,拒绝向段X支付剩余工程款。段X一审胜诉后,建筑公司不服上诉。张雯雯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建筑公司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时自行提交的工程量数据,结合第三方造价审核结果,证明案涉施工量已由建筑公司实际认可;明确建筑公司与开发商、段X的合同关系相互独立,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建筑公司不得以第三方破产债权未确认为由,对抗自身付款义务;回击建筑公司“中止审理”的上诉请求。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代理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表明在处理类似合同纠纷时,梳理清楚各方的法律关系,利用好已有的证据,是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关键。
在处理婚姻家庭和合同纠纷这类案件时,张雯雯律师通常会先深入了解案件背景和争议焦点,梳理证据链,找到对方的逻辑漏洞和法律适用问题。同时,紧扣法律规定,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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