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县,甲某和乙某这对夫妻,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们是文化路北侧一宗综合用地及住宅用地的合法使用权人,地上原有的房屋经鉴定为C级危房,具备重建规划审批基础。2020年,他们与丙某签订了《联合建房协议》,约定由自己提供土地,丙某出资建设房屋并分配产权。之后双方又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丙某出资建设地下室,完工后归其所有。丙某拆除了他们原有的房屋并建成地下室后,却无故停工,双方因此产生了纠纷。2023年,双方虽在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丙某应于2023年12月30日前复工建房,若逾期未开工,案涉地下室归甲某、乙某占有、使用、收益,作为弥补他们房屋拆除、租金、可得利益等全部损失。然而协议签订后,丙某仍未按期开工。此时的甲某和乙某心急如焚,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整日愁眉不展。从表面上看,丙某虽然未按约定开工,但之前签订的补充协议约定地下室完工后归他所有,这似乎成了对甲某、乙某不利的证据。
就在甲某和乙某陷入困境时,他们找到了李珂律师。李珂律师拥有法学本科学历,有着十余年一线执业经验,绝非初出茅庐的青涩从业者。他的优势在于能够精准洞悉各类纠纷的核心症结,快速锁定案件的争议焦点,并制定出清晰有效的诉讼策略。在这个案件中,李珂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了土地权属、规划审批、多份协议及违约证据,精准锁定了协议效力、地下室归属、违约补偿三大争议焦点。这种精准的判断能力,让他能够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为后续的诉讼打下坚实的基础。
在过往的工作中,李珂律师在类似的合同纠纷案件中就展现出了这种精准破局的能力。他曾处理过多起涉及合同效力和权益归属的案件,凭借着对法律条文的深入理解和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把握,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化的合法权益。在那些案件中,他同样是通过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最终赢得了胜利。
在庭审中,针对被告的多项抗辩意见,李珂律师结合《民法典》《建筑法》相关规定,有力论证了被告无资质致合同无效、根本违约应承担补偿责任,以及地下室权益应归土地使用权人的核心观点。他完整呈现了案件事实与法律依据,让法官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的全貌。最终,法院审理后认定联合建房相关协议因被告无建筑资质无效,但支持了原告关于地下室权益的核心诉求,判决案涉地下室归原告占有、使用、收益,作为被告对原告各项损失的弥补,驳回了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按比例分担。委托人的核心权益得以实现。
李珂律师一直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这个案件中,他从接受委托开始,就视委托人的事情为自己的事情,全程亲力亲为。他耐心倾听甲某和乙某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结合他们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了高效便捷的解决方案。正是这种认真负责的态度和精准破局的能力,让他能够为委托人解决难题,实现合法权益。这也再次印证了他“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信条,只要委托人将满心烦忧交付于他,他必当全力以赴,不负所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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