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抢注如何应对
应对商标抢注可按以下步骤:
首先,在商标初审公告期内,依据《商标法》,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商标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需提交异议申请书、证明自己享有在先权利的证据等材料,证明抢注行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或侵犯自身在先权利。
若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可在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时间限制。
此外,若有证据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且自己在该商标使用上有一定影响力,可通过收集使用证据、宣传推广材料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同时,自身应尽早申请商标注册,加强商标监测,及时发现抢注行为并采取措施。
二、商标被抢注后维权法律途径有哪些
商标被抢注后,可通过以下法律途径维权:
商标异议:在商标初审公告期3个月内,若能证明对方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提交能证明自身在先使用、有一定影响力的证据,如销售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
商标无效宣告:若商标已注册,可在其注册之日起5年内(恶意抢注驰名商标不受此限),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对方抢注行为违反商标法规定。
撤销三年不使用:若抢注商标后连续三年未使用,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提交对方未使用该商标的证据。
诉讼: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抢注方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
三、商标被抢注后提异议的法律流程是啥?
商标被抢注提异议,需先在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第一步准备异议申请材料,包括商标异议申请书、明确异议理由及事实依据、主体资格证明等,如有证据需一并提交。第二步向商标局提交申请,可通过商标局官网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也可到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等地点面交,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第三步,商标局受理后,会将申请书副本送交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之日起30日内答辩。商标局会听取双方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对裁定不服,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当面临商标抢注如何应对的问题,除了前面提到的常规应对方式,还有一些拓展情况需关注。若抢注商标已被核准注册,在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于恶意抢注驰名商标的,不受五年时间限制。另外,若商标还在初审公告期,可在三个月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要是你在商标抢注应对过程中,遇到异议申请流程、无效宣告程序等方面的难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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