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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诉讼案无罪判决背后的法律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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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7.11 · 133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唐晓光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6年 职务:合伙人
律所:辽宁阳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210320101182924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624202227
代表案例:74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认真负责的办案风格,成功代理了多起诉讼及非诉案,获得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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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罪,经律师辩护,法院最终判决无罪。律师凭借专业法律知识和深入调查,精准把握案件关键,区分民事与刑事界限,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展现了专业律师的实力与担当。
虚假诉讼案无罪判决背后的法律智慧

唐晓光律师在法律领域已深耕约16年,执业至今承办了众多案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她毕业于辽宁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北京大学,法学专业,拥有法律职业资格B证,在刑事辩护、民商事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

曾有一起虚假诉讼罪案,公诉机关指控两名当事人伙同他人,以捏造的借款事实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唐晓光律师接受其中一名当事人委托。接案前,唐晓光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敏感性,她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前期准备中,收集相关资料,了解案件背景。

办案中,唐晓光律师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与法律适用。她全面阅卷后发现,案涉借贷关系真实存在,借款、结算、重新出具借据均由当事人父亲生前完成,两名当事人未参与前期借贷,对具体金额、利息计算不知情。严格依据刑法及司法解释,她主张虚假诉讼罪需“无中生有捏造民事法律关系”,本案存在真实借贷,仅对本息计算存在争议,不属于捏造事实。同时,现有证据无法证明当事人明知借据存在虚增、倒签日期等情形,不具备虚假诉讼的主观故意。她还指出案件曾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未被批捕,后续补充侦查未完善证据,指控证据未达确实、充分标准。

结案后,法院采纳了唐晓光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虚假诉讼罪构成要件,判决当事人无罪。这一结果不仅彰显了唐晓光律师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她对法律的深刻理解和精准运用。

在另一起销售伪劣产品罪案件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涉案金额高达260余万元,建议量刑十五年至无期徒刑。唐晓光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阅卷,锁定数额瑕疵,发现公诉机关仅以银行流水、快递单认定犯罪数额,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庭审中,她精准质证,否定指控金额,厘清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主张从犯情节,并促成当事人认罪,争取从宽处理。最终,法院将指控数额依法核减至25万元,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还有一起非标定制设备定作合同纠纷案,委托人因设备质量问题委托唐晓光律师提起诉讼。唐晓光律师固定违约事实,启动司法鉴定,精准法律抗辩,论证损失与违约金一审法院采纳其全部代理意见,二审双方调解,委托人顺利收回46万元。唐晓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都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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