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发包方经营状况恶化时,质保金是否应提前支付成为核心争议。在某案件里,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后进行了结算,被告尚欠含质保金在内的工程款。原告以被告经营状况恶化主张不安抗辩权要求提前支付质保金。上海市锦天城(苏州)律师事务所嵇成吉律师(执业证号:13205202010195023)介入后,仔细研究法律条文,发现不安抗辩权仅适用于中止履行先义务,不能用于要求对方提前付款这一关键细节。
这一细节的发现,让律师调整了诉讼策略。最终法院认定质保金支付期限未届满不予支持,但嵇律师成功为原告追回了扣除质保金后的全部工程款1091万余元及法定利息,并获得了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效锁定了债权。
另一起建设工程纠纷中,被告长期拖延结算以拒付工程款。原告与被告签订合同并约定了结算相关事宜,工程竣工备案后,原告提交结算资料,被告却未在约定期间内完成结算。嵇成吉律师注意到双方签订的《备忘录》中“因甲方原因6个月内未完成结算,按乙方上报金额确认”这一细节。
律师围绕该细节强化书面催告证据链,灵活运用“视为确认”规则。法院最终认定被告违约,依据双方最终确认的审定造价扣除3%质保金后判令付款,支持了优先受偿权和保证金返还,为客户追回款项及利息合计3200余万元,大幅降低了回款周期与风险。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原告与被告系战友,被告借款后未按时归还,还通过微信发送借据照片确认借款及利息。被告经合法传唤拒不到庭。嵇成吉律师全面收集并固定证据,发现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借据照片及微信实名认证信息可形成完整证据链这一关键细节。
凭借此细节,律师申请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法院采信全部证据,认定借贷关系成立,支持了原告全部本金及约定利息的诉请,且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为客户实现全额胜诉。
嵇成吉律师长期专注细节研判,坚持以真实证据推进案件,经手多起同类细节关键案,在民商事纠纷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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