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基本信息
在广东东莞,一位小型服装厂经营者,因法律意识淡薄,在未取得品牌方授权的情况下,为他人加工生产假冒多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服装。这一行为被发现后,公诉机关指控其非法经营数额达到情节特别巨大标准,依法应在较高刑期幅度量刑,甚至提出了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的量刑建议。这位经营者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文化程度较低且无任何犯罪前科,面对这样的指控,他和家人陷入了极度的焦虑与绝望之中,不仅可能面临长时间的牢狱之灾,家庭的经济来源也将中断。
找律师途径
走投无路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的李晖律师。李晖律师从2002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4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419200711710382。他深耕刑事领域多年,执业至今累计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成功办理相关刑事案件数百件。
律师办案流程
接手案件后,李晖律师面临着诸多障碍。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经营数额巨大,证据看似确凿。但李晖律师没有退缩,他立即开展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逐项核对生产数量、货物价值、资金流水、商标使用方式、上下游关系等关键事实。
在核对数百笔转账流水、生产记录、送货单、聊天记录时,李晖律师如同一位精细的工匠,仔细区分合法加工与假冒品牌加工部分,剔除合理成本与无关交易,将犯罪金额固定在法院可采信的客观范围,避免金额被不当拔高。
对于自首情节,李晖律师结合传唤文书、到案经过、第一次讯问笔录等证据,完整还原“自动到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构成要件,向法庭充分论证自首成立。
在法庭上,李晖律师清晰说明:商标、辅料、样衣、订单、销售渠道均由上游提供,被告人仅提供加工行为,未参与设计、仓储、销售环节,在整个链条中作用较小、主观恶性较低,区别于组织者、策划者。
同时,李晖律师指导并协助家属全额退缴违法所得、足额预缴罚金,还提交家庭困难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全面展现当事人悔罪态度与社会危险性较低。
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李晖律师保障当事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与公诉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他还检索同类知识产权案件裁判尺度,向法庭提交类案判决观点,强调小微企业经营者、初犯、全额退赃等从宽判例。
判决结果
法院全面审理后,采纳了李晖律师的主要辩护意见,依法认定被告人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同时认定其具有自首、全部退缴违法所得、预缴罚金、初犯、偶犯、认罪认罚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数万元。这一结果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法定框架内,实现了最大限度的轻刑化。当事人及家属对结果表示认可,主审法官也对李晖律师的专业能力表示赞赏,认为他不愧是深耕刑事领域多年的专业律师。
行动引导型
当事人能在“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下获得轻判,关键在于律师的精细辩护和全面准备。
如果你遇到类似的刑事案件,可以这样做:
1.第一时间咨询专业的刑事律师,如李晖律师这样在刑事领域有丰富经验的律师。
2.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如实提供案件相关的所有信息。
3.按照律师的指导,做好退赃、预缴罚金等工作,展现悔罪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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