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的张先生,与同事发生口角后击打对方面部一拳,对方自行报警后打车就医途中突发疾病死亡,公安机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立案拘留。按照天津当地司法机关在这类案件中的审查习惯,需要严谨论证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证据分析和因果关系论证能力提出了高要求。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的张慧律师接手了此案。
张慧律师所在的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作为专注刑事辩护领域的律师,张慧律师深入研究案件,分析得出死因为冠心病发作,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存在报警、打车、途中发病等多个介入环节。他据此论证因果关系中断,且当事人对对方特殊体质不知情、无法预见死亡结果。他收集相关医学资料和类似案例,为论证提供有力支撑。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张慧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处理刑事辩护案件之余,张慧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实践的地域特点。比如在田某与史某的离婚纠纷(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案件中,田某首次起诉离婚因主体资格不符被驳回。张慧律师指导田某之母申请宣告田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指定监护人,待特别程序完备后再次起诉,最终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离婚协议。这表明在刑事和婚姻家事这类案件中,不同地区的处理差异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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