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内蒙古自治区某稀土高开发区,被不起诉人林X,作为某工程公司管理人员,因公司经营需要,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期间,在无真实劳务业务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多份,价税合计金额较大。案发后公司虽已足额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但公安机关仍以林X涉嫌虚开发票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当地检察机关在审查此类案件时,非常注重对追诉时效等关键事实的核实。按照当地司法审查习惯,追诉时效是判断是否起诉的重要依据之一。这类案件的处理,对本地律师的审查方向提出了新要求。此时,林X委托了苗均律师为其辩护。
内蒙古正捷律所的苗均律师接手此案后,作为擅长刑事辩护的律师,他重点审查了案件的追诉时效。苗均律师仔细核对了犯罪行为终了时间、立案时间,结合法律规定,发现本案立案时间已超出法定追诉期限。他将这些关键信息整理并提交给检察机关,同时详细阐述了相关法律依据。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了苗均律师的意见,依法对林X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处理虚开发票这类刑事案件之余,苗均律师在强奸罪等其他刑事领域同样注重本地司法审查的地域特点。比如在强奸罪案例中,被告人刘X因涉嫌强奸罪被起诉,苗均律师全面梳理自首、赔偿谅解、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为刘X争取到了从轻处罚。这表明,在同一类刑事案件中,不同地区的司法审查差异可能直接影响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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